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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山东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通知
2017年12月12日 19:20  点击:[]

各有关单位:

山东省教育厅于日前下发“关于开展第八届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我校将开展申报推荐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1、请申报者认真阅读《通知》(附件1)。

2、符合申报条件的,请尽快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汇总上报的备选项目进行评审,按名额择优推荐。

3、本科和成人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报教务处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报研究生处。以学院为单位同时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申请书及佐证材料)、推荐成果汇总表(汇总表须盖学院公章)。

特别注意:

1、本次申报单位填写齐鲁医科大学(筹)。

2、申报表3.4.7中,限填10项代表性教育教学论文著作教材目录,在此表中填写的论文必须查重,教材和成果不需要查重。除此之外在支撑材料里出现的论文也不需要查重。查重报告必须由有资质的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往年查重报告可用。

3、所有支撑申报项目的论文,要求代表性、关联性强,必须跟申报项目贴切,否则无效。

4、附件1和附件3与之前的预备通知有变化,务必重新仔细查看。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有关单位务必于12月15日17:00前报送材料,过期不候。

 

 

教务处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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