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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山东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就业教育通识课程指导纲要研究立项申报的通知
2018年05月17日 16:13 潘少波 点击:[]

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学生就业创业教育咨询中心《关于开展山东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就业教育通识课程指导纲要研究的通告》精神(见附件1),学校组织开展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就业教育通识课程指导纲要研究立项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以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就业能力培养为重点,探索构建系统科学的创新创业就业教育通识课程体系,深化创新创业就业教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模式、教学评价等重要环节改革,推动高校创新创业就业教育深入发展,促进学生整体素质全面提升。

二、基本原则

按照“面向全体、注重基础、理实一体、强化实践”的研究思路,面向全体学生,注重基本理念、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方法,强调理论与实践并重,使学生掌握较为系统全面的创新创业就业基本理念、知识和技能的同时,强化创新创业就业实践训练,着力提升学生创新创业就业综合能力。

三、研究内容

对创新创业就业教育通识课程五类课程的指导纲要开展研究,提交研究成果。指导纲要主要包括课程性质、课程目标、课程设计思路、课程内容、课程设置(必修选修、学分和年级课程设置建议)、课程实施(教学建议、评价建议、教材编写建议、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建议)和条件保障建议(附教学示例)等内容。

创新创业就业教育通识课程五类课程包括:生涯规划类、创新思维方法类、创业基础类、就业指导类、创业哲学类。

(一)生涯规划类:为学生的人生规划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的课程。

(二)创新思维方法类:普适性的提升学生思维能力、掌握创新方法、增强创新能力的课程。

(三)创业基础类:系统传授创业基本理念、知识和能力的课程。

(四)就业指导类:指导学生就业所需要的观念、知识、方法和技能的课程 。

(五)创业哲学类:揭示创业规律,锻炼创业思维,阐释创业方法论和创业价值观的课程。

四、注意事项

(一)本研究项目仅限单位或团队(不少于3人)申报。申报项目须有核心负责人1名。

(二)鼓励支持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1+1”联合申报或相互吸收研究人员共同研究。鼓励高校、教育科研机构和行业企业等社会机构合作开展研究。

(三)对立项申报经核准的研究项目,给予2万元研究经费资助。

(四)对经费资助的研究项目,其研究成果在省学生就业创业教育咨询中心统一组织下,参加相关课题研究成果申报,按相关程序转化为政策指导意见。

五、申报办法

请项目申请人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就业教育通识课程指导纲要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申报单位汇总后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八份)于5月25日前报至教务处教务科,并将电子版发至jwk@tsmc.edu.cn。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省学生就业创业教育咨询中心通知。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积极申报。


教务处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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