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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办理2018届毕业生校园卡余额退款的通知
2018年06月11日 14:13 吕海东 点击:[]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2018届普通本专科毕业生毕业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为确保及时准确退回毕业生校园卡余额,现就毕业生办理校园卡余额退款及销户业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业务受理地点:新校区财务处校园卡管理办公室(农行二楼);

老校区餐厅内充值处。

二、业务受理时间:2018年6月19日至7月6日正常工作时间。

三、业务受理细则:

1、校园卡内无余额的同学,不需要办理退款(卡内金额不多的同学,请自行消费完卡内金额)。

2、校园卡内有余额需要退款的同学,请持校园卡及农行卡以班级为单位办理退款

无校园卡需要退款的同学(卡丢失或损坏)请在退款前3天挂失,办理退款(余额退到农行卡)。

四、从2018年7月15日起,系统自动将2018年毕业生校园卡全部注销,所以离校日期到达后,不要再进行充值操作,更不要转给他人使用,以免造成资金损失。注销后的校园卡学校不收回,送毕业生作为毕业留念。

服务电话:6229862

 

校园卡管理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8年度泰安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8年泛海公益基金会、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同心•光彩助学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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