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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2020-2021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1年10月30日 17:11  点击:[]

 

   

    本学年度报告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37号)要求,结合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2020-2021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年度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2091日至2021831日。

    一、概述

2020-2021学年,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国内领先、国际上有重要影响的应用研究型一流大学为目标,努力建设全省乃至全国科教融合的标杆、产学研结合的示范和体制创新的典范,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医疗服务等各项事业都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并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果。

校(院)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全面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将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及公开形式,持续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努力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切实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由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校(院)信息公开工作,党委办公室负责协调校(院)各单位、部门开展日常公开工作,明确公开事项和时间表,规范落实重点信息公开。2020-2021学年,在校(院)党委的领导下,以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作为对照标准,严格按照清单要求,依据《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信息公开目录》,一一落实到具体负责部门,确保所有条目内容都公开,确保所有公开信息详细、准确、及时公开。通过分工协作,明确了信息公开责任,实现了内容全覆盖,流程全跟踪,工作常态化。

    (二)探索优化工作机制,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责任部门、单位着眼于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围绕贯彻校(院)第一次党代会工作任务分工和校(院)党委整体工作部署,不断深化校(院)重点工作、重点事项的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保证信息公开渠道畅通,使广大师生员工全面了解校(院)各方面工作进展情况。严格把关,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严格信息发布审批程序,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开内容的保密审查。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三)拓宽渠道,全媒体多途径开展信息公开

为多渠道为师生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校(院)建立了纸质信息公开与电子信息公开相结合的信息公开模式,形成了官方网站和专题网站、档案馆等场馆、年鉴、会议等多种途径的信息公开体系。积极变革宣传形式,将新媒体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渠道,打造了以校(院)官方微博、微信为龙头、各单位部门微信公众号为辅助的新媒体宣传矩阵。一学年来,在校(院)门户网站发布山一大要闻332条、校园快讯1812条,通知公告239条;OA办公自动系统自20217月份上线以来,公开校(院)重要文件、规章制度242份、校内公告23条。出版发行《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报》36期,编辑《信息简报》13期;学校官方微信推送发布图文信息355条,总浏览量1753304,及时向全社会发布校(院)信息,受到校内师生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普遍好评。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校(院)主动公开各类信息的方式

    1.校(院)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号以及各单位、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形式;

    2.校报、校(院)发文件、办公指南、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

    3.校园广播、公告栏、宣传橱窗等;

    4.校(院)党委会、校(院)长办公会、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以及各类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等会议形式;

    5.校长信箱等其他方式。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分类

校(院)主动公开信息共15类:校(院)概况、发展规划、规章制度、考试招生、学生管理、就业工作、教学管理、师资队伍、科研管理、财务与审计、图书与实验设备管理、资产管理与基本建设、校园安全、国际合作与交流、其他。

2.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校(院)基本情况的信息。包括校(院)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校(院)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包括2020-2021学年校(院)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校(院)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3)关系学生、教职工利益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重点包括校(院)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信息;学生学籍管理、勤工助学、评奖评优、就业指导等信息;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招聘录用、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校(院)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基建工作有关资金使用制度、评标纪律、招投标管理办法、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等信息;校(院)重大资源情况;饮食服务、校园安保、户籍管理等后勤保卫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

4)规范做好重点信息公开。在做好日常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校(院)本年度对招生工作、财务工作方面的信息公开做了进一步的规范。

本科生招生。校(院)在教育部阳光工程“十公开”的基础上加大公示力度,通过招生网站、宣传材料,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原则等。严格招生录取工作纪律,对招生人员进行培训,对招生现场采取封闭式管理,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不准”纪律要求,规范操作,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严防因工作失误造成考生利益受损。录取结果及时在招生网站发布,接受社会监督。校(院)同时加大和完善招生信访服务体系,向社会公布信访申诉电话,安排录取期间全天值班,对考生咨询及时、妥善回复,确保无遗留问题。阳光招生、一站式服务得到社会和考生家长的一致好评,进一步提高了校(院)的良好声誉。

研究生招生。根据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制度要求,校(院)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序组织各招生单位、考生开展复试工作。采取差额复试的原则,坚持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及潜质、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及潜力的人才。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各阶段招生工作相关信息便于考生查阅,按时、高质的完成了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财务信息公开。校(院)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业务流程等通过校(院)网站、文件等方式进行公示。通过财务查询系统,及时公布相关财务信息,通过此系统,各单位、部门可及时了解部门经费的收、支、余等详细信息;教职工可查询工资发放详情,科研经费到账、报销和结余情况;学生可查询学费缴纳等情况。认真执行收费政策,收费行为规范。严格执行《关于重新明确高等学校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1085 号)、《关于山东艺术学院等12所高校学分制收费有关问题的回复》(鲁价费函〔20187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学分制收费行为的紧急通知》(鲁教财函〔201919号)、山东省高等学校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80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6133)等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坚持收费公示制度和收费许可制度。在收费现场、学生公寓等场地张贴收费公示牌,财务处网页列示收费公示栏,将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违规收费投诉电话等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校(院)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是校(院)党委办公室,并在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程序、联系方式。2020-2021学年,校(院)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校(院)信息公开工作专业人员不足,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校(院)信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加大信息员队伍专业化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梳理校(院)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文件,积极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对相关政策查漏补缺,及时进行修订,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

                                               202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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